贯彻实施国家下达的工业、交通、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报表制度;制订全省工业、交通、邮电和能源、原材料统计制度;收集、审核、汇总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并提供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对各有关专业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省工业、交通、邮电统计基础工作;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六)农村统计处
组织实施全省农村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对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小城镇建设、农村科技发展。“155”工程等农村工作重点、热点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省农村统计基础工作;负责全省农村统计方法制度改革。
(七)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处
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探、勘察设计、城市住宅和公用事业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省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八)贸易外经统计处
组织实施批发零售贸易业、餐饮业、个体商业以及商品市场运行状况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外贸、外资和旅游等统计数据;对有关统计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组织指导全省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并进行调查研究和统计分析。
(九)人口与社会科技统计处
组织实施社会、科技、行政事业单位、服务性企业和开发区的统计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统计数据,并进行地方一级统计报表的方法制度及数据处理研究;对“科教兴鄂”战略、“可持续发展”战略、妇女发展规划、儿童发展纲要、长江三峡库区和坝区建设、科技普及进行统计监测;参与科技进步、精神文明建设考核;调查研究科技发展规律及科技与社会经济发展的关系,进行统计分析;组织指导全省社会、科技和服务业统计基础工作;组织实施全省普查、抽样调查和劳动经济统计全面调查,收集、整理和提供全省人口、劳动力及劳动工资等统计数据,对有关数据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参与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目标考核;组织指导全省有关专业统计基础工作,进行统计分析。
(十)目标考核处
研究制定和完善全省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实施方案及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实施全省经济效益目标考核工作并对各地开展考核工作进行督促指导及检查;评估审查各地经济效益目标考核数据及考核结果;对全省经济效益目标情况及效益状况实施监测,为省委省政府制定经济发展政策提供参考建议;参与制定、实施省人民政府及省政府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
(十一)财务基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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