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执收执罚部门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管理的规定,加强银行账户管理。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必须由各执收执罚部门的财务机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业务经办机构不得设置银行账户,严禁私设小金库、账外账。预算外资金银行账户必须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报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在一家银行分别开设一个收入专户和一个支出专户,实行收支账户分离,坚决制止擅自开户、多头开户。
进一步推行“收缴分离”工作。凡按规定实行处罚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办法的执罚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具体措施,加强与有关银行联系,改善服务,为当事人缴纳罚款提供方便。全市所有执收部门要创造条件,积极试行“收缴分离”工作,逐步实行实行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开票、银行代收、财政统管”的管理体制。
四、进一步健全收支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必须严格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健全行政事业性收费收支报告制度,执收执罚部门的收费收支情况应当定期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
执收执罚部门对预算外资金要建立综合预算管理制度,按照预算内、外资金结合使用的原则和“零基预算”的要求,完善单位财务收支计划管理,严格执行经财政部门批准的预算外资金支出计划,优先满足基本支出需求,确保重点业务支出,并结合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进一步提高预算外资金的使用效益。
五、严格执行国务院规定,强化监督检查
各级执收执罚部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违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没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政处分暂行规定》,加强对所属单位有关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所属单位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的自觉性。各级监察、财政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强化落实“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反“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究责任。财政部门要对重点的执收执罚部门实行财务会计委派制,推进执收执罚部门完善内部财务监督制度,进一步发挥社会审计的监督作用,推行执收执罚部门财务会计报表的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不断提高执收执罚部门的财务管理水平。
六、加强日常指导,提高财政部门的服务质量
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执收执罚部门的财务人员的业务指导,加强业务联系和沟通,进一步完善预算外资金财政专户的管理制度,规范财政专户划缴和核拨程序,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中间环节,提高资金的周转速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对经过检查验收、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完善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规定的单位,其经批准的预算外收支计划范围内支出,采取先拨后审办法,加快资金拨付速度,提高工作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