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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增值税销货清单电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省国税系统普通发票工本费标准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4月27日,实施日期:2010年5月1日)废止

山东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增值税销货
清单电脑票工本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鲁价费发[2000]91号 二000年四月十七日)


省国税局:
  你局《关于增值税销货清单电脑票核价问题的请示》(鲁国税流[2000]19号)收悉。根据规格为240mm×140mm无碳压感纸防伪印制增值税销货清单电脑票的印制成本,核定其工本费收费标准为:四联版0.3元/份,七联版0.5元/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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