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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2000年开展企业“苦练内功年”和政府“服务企业年”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1.以帮助企业实现三年改革与脱困目标为主要内容,认真贯彻落实省委《云南省国有企业三年改革与脱困纲要》(云发[1998]20号)和《中共云南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云发[1999]41号)中确定的相关政策,切实改进服务作风,改善服务方法,提高服务效率,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1)积极争取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全面用好用活中央和省制定的有关增资减债政策,帮助企业减轻债务负担。
  (2)积极促进银企合作,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缓解企业资金紧张矛盾,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序进行。
  (3)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步伐,按照分类指导、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指导企业从实际出发,采取完全分离、共建共管、内部分离等形式,加快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
  (4)帮助企业搞好职工下岗分流和再就业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5)加快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以养老、失业和医疗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强化社会保险意识,依法核定、征缴养老保险费,特别要注意依法做好非国有企业养老保险费的核定、征缴工作,提高征缴率,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
  (6)及时帮助企业搞好正常生产经营,注意协调好相关关系,及时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重点、难点和热点问题,提高生产经营的质量和效益。
  2.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建设,改进管理办法。
  (1)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培养、选拔、管理、考核制度,以观念新、决策强、效率高、作风正、团结好为目标,加强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建设。
  (2)加强教育培训,注重从五个方面提高国有企业领导班子的整体素质。一是提高领导班子的正确导向能力;二是提高领导班子的创新能力;三是提高领导班子的科学决策能力;四是提高领导班子的组织指挥能力;五是提高企业领导班子的自我约束能力。
  (3)改进考核办法,严格考核程序。对国有企业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普遍考核;对问题突出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调整。企业连续两年新增亏损的,不得续任;任期目标不能实现的,必须离职;班子严重不团结、影响工作的,要进行改组;干部私心杂念重,干群关系紧张的,要坚决免职;不抓改革、不善经营管理、驾驭不了全局,缺乏领导能力的,要尽快免职;身体不好、承担不了领导责任的,要从领导岗位上换下来,并妥善安置;因决策失误造成企业损失的,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或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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