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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交通厅关于加快公路发展的规划及实施意见的通知

  ——到2010年,全省公路总里程达到520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3074公里,一级公路120公里,二级公路7300公里。二级以上公路占总里程的比重达到20%。公路密度达25.29公里/百平方公里。西安与其他九个地市所在地以高速公路连接起来;我省与周边各省市高速公路联网;全省80%以以上的县(市)通达二级公路;所有行政村通公路,其中85%确保晴雨畅通。全省80%以上的国省道干线公路达到二级标准,完全消除干线公路上的等外路。
  三、实施新规划,加快公路建设的主要政策措施
  适应西部大开发,加快我省公路发展,要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深化改革,扩大开放,采取政策引导和市场机制两种手段,充分发挥各级政府、民间、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及其他国内外经济组织等多方面的积极性,多层次、多方式组织公路建设,并且力争在盘活存量、项目引资、证券融资、社会集资等方面取得突破,在公路主骨架建设上,形成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来源多样化、投资运营市场化的新格局。
  (一)主要政策
  1、实行优惠政策,降低建设成本。建议省政府根据国家关于西部大开发中基础设施建设的有关政策和我省的经验,制定陕西省公路主干线建设优惠政策,重申以往在公路建设方面行之有效的好办法。
  2、公路建设贷款实行总体评估,统贷统还。建议有关银行对全省每年新开工利用贷款修建的公路项目进行总体评估。集中对交通厅(或公路局)实行统贷统还的办法,以弥补建设资金不足。同时,对贷款项目资本金的最低比例,维持目前的35%而不再提高。对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但预期财务效益不够显著的公路项目贷款,省上给予低息或贴息的优惠政策。
  3、财政预算每年对公路建设的投资不低于从公路规费中(包括通行费)征收的税费。
  4、公路建设土地征用,实行与铁路、民航等基础设施建设同等对待的办法,免征耕地占用税。
  5、积极争取国家加大对陕西公路建设的扶持力度。
  (二)主要措施
  1、贯彻“统筹规划、条块结合、分层负责、联合建设”的方针,充分发挥各级政府、国内外经济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公路主骨架建设项目主要由省上组织实施。次骨架及一般干线公路新建、改建项目,主要由地市组织实施。农村公路由县负责组织实施。
  2、加强建设前期工作。加大设计改革力度,开放公路勘察设计市场,全面推进设计招标,引进优秀设计单位,充实设计力量,提高设计质量和水平。在完成“十五”计划建设项目的基础上,全面安排“十一五”、“十二五”的前期工作,超前搞好项目储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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