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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音乐学院和中兴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音乐学院和中兴街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78号 2000年4月14日)


沈阳东宇置业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沈阳音乐学院和中兴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标准的申请》收悉。 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有关规定,经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单位管理的沈阳音乐学院和中兴街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按三级收费标准执行。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65元。
  三、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五、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产权人和住户的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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