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监督管理印刷业。
(六)管理全省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市场,制定管理规定,查处或组织查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拟定本省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的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出版物市场“扫黄”、“打非”集中行动和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七)组织、指导党和国家重要文献及其它重点出版物的出版发行工作;组织和管理全省中小学教材系列出版物的租型、出版抑制、发行工作。
(八)负责全省新闻出版、著作权对外交流与合作的有关工作;管理、协调书报刊和电子出版物的进出口贸易。
(九)负责本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
(十)制定全省新闻出版行业科技发展和标准化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协调新闻出版业的科技工作。
(十一)编制全省新闻出版和著作权管理队伍建设、人才培养规划并指导实施。
(十二)管理全省著作权工作,审核、报批著作权集体管理、代理、合同仲裁等机构,查处著作权侵权案件,处理或协助国家著作权行政管理机构处理涉外著作权事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新闻出版局(省版权局)设8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工作,承担文秘、信息、调研、办公自动化、档案、机要、保密、信访等工作,管理新闻出版信息网络系统;负责新闻出版地方立法的立项、起草工作,审查局发规范性文件,承办行政复议和其它法律法规事项;负责新闻出版系统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普法教育工作。
(二)图书出版管理处(挂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管理处牌子)
拟定本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制定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总量、结构、布局和发展规划;组织制定并实施全省重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出版计划;审核、报批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社新设及有关登记事项变更事宜;审核、报批音像、电子出版物复制单位;审批、管理全省内部图书准印证、出版社的选题;负责图书、音像、电子出版及复制单位的年检和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的审读、审听、审看及违规行为查处工作;调控全省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品种及书号、版号总量;承办本省古籍出版规划工作。
(三)报纸期刊出版管理处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报纸、期刊出版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制定全省报刊总量、结构、布局的规划;承办新办报纸、期刊和建立报(刊)业集团、报纸分支机构及报刊更名的报批工作,审批报纸开版、刊期和期刊开本、刊期等项目的变更;审批和管理内部资料;负责报社、期刊社年检和报刊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对报刊的审读,组织查处违禁报刊和报社、期刊社的违规行为;核发、管理全省新闻单位记者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