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清理整顿涉农收费。为切实减轻农民负担,确保农民负担控制在规定范围内,今年省上不新增涉农收费的新政策。
(四)运用价格杠杆,支持小城镇建设。适当延伸建设收费,为小城镇发展筹集资金。理顺小城镇公用事业价格,促进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小城镇收费管理,吸引农民进镇兴业。
六、加快价格法制建设,加强价格监督检查,为促进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一)加快价格法规体系建设。根据《
价格法》的规定,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和颁布一批价格管理的法规、规章。同时要继续深入宣传、普及《
价格法》,提高全社会的价格法律意识,促进依法治价。
(二)加大执法力度,搞好价格监督检查。开展电力价格、药品价格、医疗服务收费、国家行政机关收费、中介机构服务收费、房地产价格和物业管理收费、教育收费、粮食和烟叶收购价格等检查,打击各种价格违法行为,维护正常的价格和收费秩序。
(三)继续开展对低价倾销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监督检查,制止企业恶性竞争,规范价格秩序。大力推进明码标价制度,在民航、交通、邮电、旅游等重点行业推行明码标价规范,查处利用标价进行价格欺诈的行为,整顿消费环境。
七、积极转变工作职能,拓展价格服务领域,为经济发展服好务
(一)全面开拓价格事务工作,继续巩固涉案物品、房地产、车损、保险毁损物、抵押贷款等各项评估业务和拍卖工作;积极开展企业存量资产、无形资产、破产商品的评估服务。
(二)努力提高价格信息服务质量,加强信息资源开发和网络建设,做好经济法规和价格信息的搜集、整理,为企业、农民、消费者提供权威服务。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以《物价公报》为主要内容的价格法规政策公布制度。
(三)加强对非公有制企业和第三产业价格行为的指导、协调,为非公有制经济和第三产业创造优质的价格服务环境。
(四)加强物价宣传工作,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舆论工具,大力宣传新时期物价方针、政策,拓宽物价宣传的覆盖面,增强全社会对物价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省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