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东省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邮电管理局关于立即停止不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维护移动通信行业正常价格秩序的紧急通知

山东省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邮电管理局
关于立即停止不规范价格竞争行为,维护移动
通信行业正常价格秩序的紧急通知
(鲁价费发[2000]74号 二000年四月七日)


山东移动通信公司、中国联通山东分公司,各市地物价局、经贸委(经委、交委)、电信局:
  根据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和信息产业部《关于切实加强移动电话资费监管工作的通知》及国家有关规定,为维护移动通信行业的正常价格秩序,保护公平竞争,严肃物价纪律,经省物价局、经贸委、邮电管理局共同研究决定:
  一、山东移动通信公司和中国联通公司山东分公司在去年九月未经批准擅自出台“亲情卡”资费标准且两公司已经签定《山东省移动通信市场经营活动公约》的情况下,今年三月以来又一次擅自调整了移动通信资费,引发新的价格大战。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现决定自2000年4月10日0时起一律停止一切不正当价格竞争行为,并同时把移动通信经营业的资费标准恢复到国家规定上来,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由各经营单位自负。
  二、各公司应立即对本公司系统的经营行为进行一次全面彻底的清理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于4月14日前报省物价局、经贸委、邮电管理局。
  三、今后,各经营单位基本业务的资费,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开展的新业务,其资费标准必须严格按照国家规定履行报批程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展。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