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决定》(发布日期:2009年1月14日 实施日期:2009年1月14日)废止南京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科委《关于实施科技型
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意见》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0]39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科委拟定的《关于实施科技型中小企业科技创新工程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000年四月十八日
关于实施南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工程的意见
为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精神,积极推进我市技术创新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强化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的能力建设,加速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主导的我市经济发展新格局,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内涵、地位及作用
科技型中小企业有别于传统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科技成果转化、产业化等技术创新方面的活动。企业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运行,以科技与经济结合为特征,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我发展”原则创办和经营。企业以市场为导向,以机制创新为动力,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充满生机活力,产品属高新技术领域,市场前景好,朝阳产业特征明显。
科技型中小企业在促进我市经济发展中肩负着重要的作用,是经济发展的增长点,具有巨大的潜能,是未来的希望。科技型中小企业始终是推动技术创新的源动力,并以此带动经济的不断发展,这已成为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新趋势与大潮流。
我市应引导中小企业从传统产业的发展模式转向走技术创新之路,不断在产品创新、技术创新、工艺创新、质量创新、市场创新、管理创新和制度创新上迈出更大的步伐,真正成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带动全市产业结构,产品结构的调整与优化,保证我市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