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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执行广元市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停止执行广元市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的通知
(川价函[2000]80号 二000年四月十一日)


广元市物价局:
  为加强房地产市场管理,我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规范了房地产交易中心(所)的收费。由于广元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所)成立后,至今场地设施未完善,按照国家计委规定的不服务不得收费的原则,经研究,你市的房地产交易中心(所)收取的房地产交易手续费暂停执行,待今后交易中心按规定建立和完善制度、设施,并正常运转后可重新报批房地产交易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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