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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电力工业局关于下达部分市县2000年二次综合电价方案的通知

  二、加价标准:
  襄樊市区:0.0593/KWH 谷城县:0.032/KWH 宜城市:0.033/KWH 老河口市:0.026/KWH 南漳县:0.045/KWH
  三、小水电厂上网电价(含税)
  南河电厂:0.26元/KWH 扶莲塔水电站:0.297元/KWH
  四、上述价格方案襄樊市区执行到二000年七月三十一日止,其他市县执行到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随州市2000年二次综合电价方案

  一、加价范围、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以外的用电均收取二次综合加价。
  二、加价标准:0.012元/KWH
  三、小水电厂上网电价:按鄂价重字(1999)353号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四、上述价格方案执行到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孝感市2000年二次综合电价方案

  一、加价范围: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以外的用电均收二次综合加价。
  二、加价标准:
  汉川市:0.045元/KWH 应城市:0.052元/KWH 孝昌县:0.04元/KWH 安陆市:0.048元/KWH 广水市:0.041元/KWH
  三、小水电上网电价(含税)
  解放山电站:0.30元/KWH
  其他按鄂价重字(1999)353号文件规定价格执行。
  四、上述价格方案孝昌执行到二000年六月三十日止,其他市县执行到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京山县2000年二次综合电价方案

  一、加价范围:除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农业排灌用电以外的用电均收取二次综合加价。
  二、加价标准:0.033元/KWH
  三、上述方案执行到二000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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