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物价委员会、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核定福建电子工业
学校移动通信和家用电器维修等培训班收费标准的通知
(闽价[2000]费字129号 2000年4月18日)
省电子工业厅:
你厅《关于福建电子工业学校设立短期培训班收费项目与收费标准的函》(闽电经(1999)065号)收悉。鉴于福建电子工业学校利用本校师资及教学设备,开办移动通信、家用电器维修和电脑短期培训班,根据省物委、财政厅《福建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闽价(1997)费字126号、闽财综(1997)006号)和省财政厅、省物委《关于同意福建电子工业学校立项收取移动通信和家用电器维修等培训班费用的复函》(闽财综(2000)27号)的有关规定,考虑到培训班的特殊性,培训费用较高,经研究,核定福建电子工业学校短期培训班收费标准如下:
1、移动通信维护维修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为1920元/人(培训时间480课时);家用电器维护维修培训班培训收费标准为960元/人(培训时间480课时),材、资料费按实收取,并在招生公告中预先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