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制全省区域经济发展规划;拟定和协调国土整治、开发、利用和保护政策;编制并下达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确定建设项目优先序列,确保重大项目建设用地,并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土地利用计划的编制、实施、监督和检查;编报与下达环保计划,会同有关部门负责环保计划的实施和监测;编制全省测绘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编制水资源平衡和环境整治规划;组织实施《中国21世纪议程》,缩小地区差距,实现可持续发展;制定并组织实施老少边穷地区经济开发计划和“以工代赈”扶贫计划;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承办有关气候变化对策协调工作。
(八)农村经济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建议;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全省农业和农村经济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编制实施农业、林业、水利、气象、水产、畜牧、农垦、农机、农科及乡镇企业等基本建设计划,包括商品粮基地建设计划;编制全省生态环境建设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编制平垸行洪、移民建镇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国家安排我省的小城镇经济综合开发项目的方案审批、申报、计划下达、组织实施;监测和分析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
(九)工业经济发展处(省国民5济动员办公室)
研究全省石油、化工、冶金、建材、机械、汽车、轻工、医药、烟草、军工等行业发展中的重大战略问题,提出工业经济发展方针、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工业生产力布局及工业生产形势分析和预测、预警,分析产业现状和发展趋势,提出发展对策,安排重大项目。
(十)基础产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能源、交通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衔接平衡和组织编制能源、交通行业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提出、衔接平衡全省重点能源、节能、交通项目的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省电力建设基金、交通建设专项资金计划管理;安排平衡全省主要能源生产及编制全省分地区和重点企业年度用电计划;参与协调有关电价的测算报批和监管工作;行使能源法规明确的执法主体义务。
(十一)高技术产业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和促进高技术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组织编制和衔接平衡高技术产业的中长期规划,提出年度计划;负责归口的科技“三项费用”的管理和使用;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示范工程、推进工程、重大关键技术和成套装备的研制开发等重大项目;负责高技术产业项目的认定,协调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布局。
(十二)财金贸易处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