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人事教育处
负责管理厅机关及直属单位、厅驻外机构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工作,指导管理厅属单位的劳动及社会保障工作。负责驻外机构和驻港澳人员的派遣管理,实施国际商务专业资格制度;管理省外贸学校,制订全省对外经贸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协助有关单位做好对台、侨务、民族、统战的有关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
负责对外经贸战略决策的调查研究工作,参与省政府在外经贸方面宏观调控政策的研究,并提出有关建议;组织完成外经贸重大课题的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外经贸体制改革的方案;负责厅属单位的普法教育及有关法律事务工作,负责领导重要讲话、政策性文件的起草及对外宣传、史料编修,管理外经贸学会和社团组织。
(四)计划基地处
编制外经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进出口指标,负责全省外贸的统计管理工作,负责国家规定的计划配额商品和主动配额商品的衔接、分配、协调、管理;负责和协调全省工业品进口计划配额和限量登记指标的管理及发放证书等工作;指导全省出口商品生产基地的建设,办理全省出口商品基地建设项目的调查、审查、报批及有关基金管理。
(五)财务处
指导全省外经贸系统的财会工作,负责外经贸专项基金、业务资金与基建投资等,审批、下达厅属单位财务指标,考核、检查执行情况;会同税务部门管理全省外经贸行业的退税稽核;管理厅属境内外企业的国有资产和清产核资,监督厅属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指导国有外经贸企业改革。
(六)经贸政策和发展处
参与制订外经贸发展中长期规划和相关的政策措施,负责进出口商品的质量管理和出口市场多元化工作,负责全省的“三来一补”项目和进料加工的审批和管理,负责各类外贸企业的进出口经营权的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负责外商在我省设立常驻机构的审批、转报和管理,负责我省海外贸易企业及机构的审批、联络和管理,负责与各进出口商会的业务联系。
(七)对外贸易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的对外贸易法规和关于配额、许可证的管理政策,负责对外贸易秩序的协调、管理,组织企业参加招标出口商品的投标,管理出口商品的商标工作,联系进出口商会。
(八)投资促进处
参与制定外商投资的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拟定和执行外商投资政策的实施细则、管理规章制度;分析、研究全省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省委、省政府报送有关动态;制定对外招商年度计划;发布全省招商引资项目;指导和管理全省各类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工作;负责组织全省在境内外举办的和参与国家有关部门组织的国内外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省省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综合协调和指导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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