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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小汽车定编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小汽车定编证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费字[2000]125号 2000年4月24日)
省社会集团购买力控制办公室:
你办《关于重新核发小汽车定编工本费收费许可证及调整收费标准的函》(鄂财控发[1999]391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你厅控制社会集团购买力管理机构发放小汽车定编证工本费收费标准调整为40元/套(含小汽车定编证、控购审批申报表、定编通知单、控购审批批准单、小汽车定编管理手册等)。收费前,必须到省物价局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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