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视厅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播电视厅
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的通知
(晋政办发[2000]25号)


各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省广播电视厅《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0年四月十日

关于按期完成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任务的意见


  我省的村村通广播电视(以下简称“村村通”)工作,截止1999年12月底已完成总任务的55.8%,进展较为顺利,但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各地的“村村通”进度很不平衡;
  二是“村村通”工程的配套资金落实情况差异较大;
  三是省扶贫办给贫困县下达的“村村通”专项补助资金返回率较低。
  目前,全省仍有3000多个广播电视盲村,且大部分集中在偏远、贫困、自然环境恶劣的地区,“村村通”的任务还非常艰巨。为确保在2000年10月底前全面完成我省的“村村通”任务,现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村村通”的认识,不断加大“村村通”的工作力度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充分认识“村村通”的重要性,不仅要把“村村通”列入当地经济与社会发展计划,而且要把“村村通”作为脱贫致富,实现省委提出的“五项创新,三个提高”的基础性工程来抓。
  (一)继续加大对“村村通”的领导力度。各地要尽快成立“村村通”领导组,并切实担负起对“村村通”工作的领导。
  (二)继续加大对“村村通”的宣传力度。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抽调专人临时成立“村村通”宣传报道组,充分利用电台、电视台等各种媒体优势,及时宣传和报道本地的“村村通”情况。
  (三)切实加大对“村村通”工程的监督、检查、指导力度。对“村村通”任务完成较差的地、县、乡由领导实行分片包干、定期检查、分类指导。
  (四)不断加大“村村通”工程的建设力度。各级广播电视部门,要充分利用本系统的技术人才优势,组建较为强大的施工队伍,精心施工,加快工程进度。
  (五)对已经完成“村村通”任务的地、县要按省广播电视厅制定的《验收标准》进行全面验收。进一步规范乡、村广播电视站(室)的维护管理工作,真正做到天天通、长期通。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