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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荣天花园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荣天花园等三个住宅
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79号 2000年4月18日)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行为,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有关规定, 对沈阳荣天花园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进行了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荣天花园等三个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按四级收费标准执行,三个住宅小区是:
  1、沈阳市房产经理有限责任公司东陵分公司管理的沈阳荣天花园住宅小区;
  2、沈阳市翠文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翠文住宅小区;
  3、辽宁泰合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沈阳皇姑孔雀花园住宅小区;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50元。
  三、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
  四、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按照《沈阳市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的要求,实行明码标价。并每半年向产权人和住户公布物业管理收支账目情况,接受监督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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