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0年十件事项目的通知
(市政发[2000]42号)
市人民政府2000年为全市人民群众办的“十件事”项目,已于2000年2月22日通过市人民政府新闻发布会向全市人民公布。为确保今年“十件事”项目按计划完成,现将《西安市人民政府2000年为群众办的“十件事”项目》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今年的“十件事”项目是在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经过市长办公会议研究确定的,大部分项目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认真实施这些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对于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增强城市综合服务功能,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有着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各有关区、县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必须精心部署,精心组织实施,按规定时间完成项目任务,年终给全市人民交一份满意答卷。
二、“十件事”项目所需资金,来源于多种渠道,有市财政拨款,有专项补助,有社会集资,也有单位自筹,因此,要求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项目承办单位要做好资金筹措和调度工作,保证项目进度需要。同时要注意节约建设资金,防止浪费。
三、今年的“十件事”项目多,任务重,涉及面广,如果在实施中遇到本部门无法解决的困难,要及时逐级报告。需要几个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政府写出专题报告或请示市政府分管领导协调解决,决不允许拖延时间、互相扯皮而影响工程进度,降低工程质量。
四、承办“十件事”项目的单位,要加强施工现场管理,道路施工中要妥善疏导交通,尽可能方便车辆、行人通行,并主动配合交警、市政、市容管理人员工作。市规划、土地、市政、公安、市容等部门在“十件事”项目实施过程中,都要尽可能为项目承办单位提供方便,给予支持。
2000年4月20日
西安市人民政府2000年为群众办的“十件事”项目
一、加快城区路网拓宽改造步伐,缓解交通拥堵状况
(一)年内完成西二环高架桥及西二环北段地面道路建设。按照先通后畅原则实施,争取6月底前全面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