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综合收购价后,仍保留原粮食定购任务,各级政府必须将粮食定购任务层层落实到农户,并向广大农民作好宣传解释工作,积极完成粮食定购任务,确保国家掌握必要粮源。
今年继续实行农税征实政策,但对经济作物区、城市近郊因调整结构不再种粮食的农户,以及山区一些没有粮食定购任务的农户,可以征收代金。农税粮的结算价格,按照当年省定中等品质的收购价格(玉米按收购指导价)结算,品质差价由数量抵补。税务部门给予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必要的代理费用。
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粮油收购政策,按照依质论价原则积极收购,不得压级压价或抬级抬价,切实做到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不得拒收、限收、停收。要严格执行户交户结政策,即时兑付现金。各级农业发展银行要严格按照“封闭运行”的原则及时足额供应收购资金和必要的收购费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不得要求粮食购销企业代扣代缴除农业税外的任何款项。
二、搞好总量平衡,继续实行粮食“三包干”政策,鼓励粮食企业大力促销
认真做好粮食总量平衡工作,是确保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今年全省粮食定购任务除退耕还林减购和玉米退出定购外,各地一律不得自行调减粮食定购任务。退耕承包地所承担的粮食定购任务,以县为单位由当地政府审核后按规定调减,并由市、地、州汇总后报省粮食局备案。城市建设和国家重点建设(公路、铁路、机场、水库等)占用耕地,城郊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其定购任务无法落实或完成定购任务有困难的,报经省政府批准后,可作适当调减。粮食定购品种结构由各级政府根据当地供求情况自行确定,并将落实的分品种定购任务报省粮食局备案。
各级政府要认真做好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工作,要把该项工作纳入政府的一项主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来抓。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因地制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支持农业部门和粮食部门做好粮食种植结构的调整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困难和问题,鼓励发展优质粮食生产,将我省粮食的品质推上一个新的台阶,促进我省粮食生产由数量优势向质量、效益优势转变,为增加农民收入、满足城乡居民日益提高的消费需求做出新的贡献。
2000年继续实行粮食购销包干、粮食风险基金包干、企业盈亏包干的政策。今年粮食购销目标任务由省粮食局分解下达。各级政府应制定相应的奖励措施,鼓励粮食购销企业积极促销。国有粮食购销企业从省外购进的粮食不低销售任务,不享受奖励政策,不计超储补贴,不减免税费。
各级政府要按照国务院《
粮食收购条例》、《
粮食购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
四川省粮食购销管理办法》的规定,管住管好粮食收购市场,放开搞活粮食农村集市贸易和零售业市场。各级粮食部门要建立责任制,将敞开收购、顺价销售纳入年度考核目标,对销售指标进行层层分解,把促销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