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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00年推行政务公开开展行风评议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省行评办组织发放调查问卷活动。
  (三)整改阶段(9-10月份)。整改工作要将达评议、边整改的原则,贯穿于评议工作全过程。被评部门和行业对自评和评议阶段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进行研究,逐个分析,结合各自部门和行业的实际,制定整改措施,拿出落实计划,特别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从治本上下功夫,抓好整改。整改期间,评议领导组将组织人员督促其整改工作。被评部门和行业的整改情况要分别在10月底前向上级评议领导组报告。
  (四)总结阶段(11月份)。
  1、收集汇总调查问卷。各地(市)行评办和省直被评部门要在11月上旬将收集汇总的调查问卷情况和调查问卷一并报省行评办。省行评办通过调查问卷汇总和分析群众对被评部门、行业和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的质量和效果。
  2、被评议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要对推行政务公开和行风建设情况以及行风评议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于11月20日前专题上报各级行评办。
  3、省评议领导组要派出检查组,对各部门、行业和各地(市)、县的工作进行重点抽查,并在11月底前召开全省评议工作总结会议。
  4、公开评议结果。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开评议结果,进一步推动被评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对评议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六、组织领导及评议人员组成
  行风评议工作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政务公开行风评议领导组和评议组。评议领导组分别由同级党委、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部门、行业的主要负责同志组成。评议组可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信访部门、工青妇等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特邀监察员、纠风监督员、离退休老同志、新闻记者及群众代表参加。
  评议组织工作,采取条块结合,以块为主。各级纠风办和行评办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工作。
  七、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推行政务公开、开展民主评议行风是促使各部门、各行业和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提高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接受群众监督,加大社会监督力度,加强管理,转变作风,方便人民群众办事,提高工作效率,引深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举措,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要充分重视推行政务公开、民主评议行风工作,要成立领导组和工作班子,由专人负责,精心组织,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被评部门、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要把它作为促进工作的良好契机,认真抓好。
  (二)注意方法,突出重点。要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听取广大群众的意见。要注意把握部门和行业以及城乡基层政权办事机构推行政务公开、行风评议的结合点,抓住能够取得评议效果的工作重点,开展工作。切忌搞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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