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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物价局关于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土地估价资格的批复

山东省土地管理局、物价局关于东营市金华
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土地估价资格的批复
(鲁土偿字[2000]19号 二000年四月十三日)


东营市土地管理局、物价局:
  你们《关于呈报认证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土地评估资格的请示》(东土发[2000]3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根据国家及省的有关规定,经审查,东营市金华土地资产评估交易事务所已具备从事土地估价业务的条件,准予从事土地估价业务,并发给B级土地估价机构资格证书。资格证书有效期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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