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辽源地区电力服务收费标准(试行)的批复
(吉省价房涉字[2000]13号 2000年4月10日)
辽源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呈报辽源地区电力延伸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经调查研究批复如下:
一、经测算平衡,确定辽源地区各电力服务项目试行收费标准见附件。供用电工程综合服务费的收取标准按电气工程总造价的3%执行。
二、执收单位须在收费前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
三、本文未列和今后新开发的服务项目,其收费标准一律按价格管理权限和程序报省价格主管部门批准。
四、电力企业对用户提供各项服务,必须保证达到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的技术质量标准,确保试验或修理后的设备、仪器、仪表安全经济运行。
五、用户对电力企业提供服务的标准、质量提出异议时,可提请国家或省有关部门进行仲裁,经仲裁确属电力企业责任时,由电力企业负担全部仲裁费用,并免费负责复试复修,直至全部达到国家规定标准为止。如电力企业无力进行该项试验或修理,则退还用户缴纳的试验或修理费用,并承担因误试误修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六、所列项目不得分解收费、重复收费、不服务也收费、少服务多收费或缩短检测周期变相多收费。
七、凭据维修、检测作业单和报告单开据收费。
八、不得把维修、检测、试验等费用核入电价。与本文有抵触的以本文为准。
九、请将试行当中遇到的问题和各方面的反映随时反馈给我们。
十、本文从二000年四月十日开始执行。
附件:
辽源地区电力服务收费标准(试行)
一、电气设备启、停服务收费标准(管辖、管理)
63KV及以上 10KV及以上 (元) (元)
停 正常或按启动方案进行的操作 编制操作票(套) 370 150
送 倒运行方式(全过程) 370 150
电 实际操作(全过程) 370 150
服 设备接地或断线查找(次) 故障调查 465 150
务 故障点查找 550 150
费 并解列火.水电站 470 150
设备短路跳闸或过负荷跳闸(次) 故障原因查找 270 150
消除故障合闸送电 270 150
并解列火.水电站 470 150
经过申请批准的停电或送电(次) 150
由于用户事故引起其它设备停电,该事故用户交操作费 470
发电方案咨询(每千瓦时) 0.003
二、电气设备启、停服务收费标准(管辖、管理)
63KV及以上 10KV及以上 (元) (元)
启 设备增容或减容 变压器(千伏安) 0.4 0.4
动 发电机(千瓦) 0.4 0.8
方 线路(每公里) 100 40
案 设备改造 一次性停电勿需制定过渡措施者 同设备增容取费 同设备增容取费
编 一次性停电需制定过渡措施者 同新设备投运取费 同新设备投运取费
制 新设备投入 变压器: 1000千伏安以下 1.5元/千伏安
费 变压器: 1000-6300千伏安 0.8元/千伏安
变压器: 6300-10000千伏安 0.7元/千伏安
变压器: 10000千伏安以上 0.4元/千伏安
线路: 10公里以下 180元/条
线路: 10公里-30公里 195元/条
线路: 30公里以上 200元/条
发电机: 1000千瓦以下 1.0元/千瓦
发电机: 1000千瓦-3000千瓦 0.8元/千瓦
发电机: 3000千瓦以上 0.7元/千瓦
申请停电.送电(停送电全过程) 280元
水火.水电站并网发站管理服务费按发电容量收费(每千瓦时) 0.0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