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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宁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我省部分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
(辽价发[2000]28号 2000年4月10日)
各市物价局、教委,省招考办:
为了保证我省普通高校招生实行计算机远程录取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自学考试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现对我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和自学考试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
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标准调整到每生120元。
二、
自学考试报名考试费标准调整到每生每科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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