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组织、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管理和指导质量技术监督科技、信息工作;指导挂靠学会、协会工作;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队伍建设。
(九)负责对所属事业单位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的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
(十)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质量技术监督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内设7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技处)
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机要保密和统计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拟定并组织实施质量技术监督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财务管理职能按有关规定执行。
(二)组织人事处(纪检监察处、机关党委、机关工会)
按规定负责局机关、各直属局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对本系统工作人员的行政监察、纪律检查。
(三)政策法规处
拟定本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的法规、规章;组织实施行政执法的监督检查;指导、承办有关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本系统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管理工作;指导全省质量技术监督有关技术法规的备案。
(四)标准计量处
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标准化、计量工作规划和计划;制定、发布本省地方标准;负责全省企业产品标准备案和企业产品执行标准的登记管理工作;依法对各类标准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商品条码及组织机构代码的综合管理及业务指导工作。推行国家法定计量单位;组织拟定地方性计量技术规范、计量检定规程;组织建立省级社会公用计量标准,组织全省量值传递;负责全省质检机构计量认证的管理工作;依法监管全省计量器具的使用和法定及授权的计量技术机构;负责商品量的计量监督;组织仲裁检定,调解计量纠纷;会同省气象部门对有关防雷检测仪器进行依法验证,保证防雷检测的可靠性。
(五)质量管理处(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
拟定并实施本省提高产品质量的规划和政策;分析全省产品质量状况并提出改进建议;推进名牌战略;组织重大质量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整改意见;协助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处市场管理和商标管理中发现的经销掺假及冒牌产品等违法行为;协调建立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监管省内的认证企业咨询机构和国家注册审核员、评审员;负责质量认证、实验室认可内审员的注册管理,组织与国内外认证机构的交流与合作。承担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的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