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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关于2000年西安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三)加快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步伐,抓好大企业,放活中小企业。国有企业改革坚持有进有退,有所为有所不为,注重优化结构,减少比重、提高质量,增强控制力。在“抓大”方面,以产品为龙头,以资本为纽带,以优势骨干企业为核心,充分利用国家债转股、技术改造贴息等优惠政策和吸引社会多方资金投入,重点发展和壮大部省属优势企业和我市的标缝、陕鼓、西化、高科、南民日化、青啤、民生、开元、西旅、西饮等优势企业和企业集团。积极探索公有制的多种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放开搞活国有中小企业。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步子不停,务求实效”的方针,采取联合、兼并、租赁、承包、托管、股份合作制、公司制改造、嫁接改造、分立、拍卖、出售等多种方式,今年底前要基本完成我市1210户国有小企业改制任务。市属中型企业可比照执行省、市关于放开搞活国有小企业的《决定》和《实施意见》,争取用两年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中型企业的改制任务。
  (四)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制改革。按照国家所有、分级管理、授权经营、分工监督的原则,以建立出资人制度为核心,以授权经营为重点,探索建立适合西安特点的三个层次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营运体系和机制。今年出台实施我市国有资本监管、营运体制改革方案。对已授权经营国有资产的纺织工业公司、建材工业公司、物资总公司等,要进行规范和完善,有的要进行调整和重组。市政府对授权经营的国有独资公司实行稽查特派员制度,切实加强财务监督和对主要领导人员的管理,确保国有资产和所有者权益不受侵犯。
  二、全力推进科技进步与技术创新,发展壮大支柱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五)深化科技体制改革,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抓紧出台实施我市科研机构改革方案,推动科研机构和设计单位实现企业化管理和运作。开发类科研所要在今年12月底前转制为科技型企业,或进入企业(企业集团)成为企业的技术开发机构;也可转变为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服务中心或其他科技中介机构。农业和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可转制为实行企业化管理的科技服务与推广中介机构。对于为社会提供公共服务而又不能得到相应经济回报的科研机构,要在调整结构、分流人员的基础上,按非营利机构的机制运行和管理。积极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以技术为核心,以产权为纽带,组建机制全新、股本多元化的科技型企业。支持发展多种形式的民营科技企业,保护科技人员的知识产权,进一步调动企业经营者、科技人员和职工的积极性,加速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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