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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谷城铁路专用线、专用货场进出货物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谷城铁路专用线、专用货
场进出货物有关收费标准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2000]50号 2000年4月28日)
谷城县物价局:
你局《关于谷城铁路专用线、专用货场收取有关费用的请示》(谷价字[2000]38号)悉。根据新建货场还本付息的实际需要,经研究,同意对进出货场实行有偿使用,合理收费,现批复如下:
一、
对进出谷城、石花、黄营专用线,专用货场收费标准:散装货物5元/吨,包装货物6元/吨,笨、重、零货物7元/吨:支农、抢险、救灾物资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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