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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石市农网改造收取农民“一户一表”材料费用标准的批复

湖北省物价局关于黄石市农网改造收取农民
“一户一表”材料费用标准的批复
(鄂价重函字[2000]57号 2000年4月30日)


黄石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黄石市农网改造收取农民“一户一表”材料费用标准的请示》(黄价重字[2000]第041号)悉。经审核材料价格,同意你市在农网改造中对农村居民照明“一户一表”收取材料费不得超过193元,并严格保证表计材料的质量和标准,能继续利用的旧材料应继续利用,并相应扣减费用。在此之外不得加收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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