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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批复[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布日期:2010年11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11月3日)废止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建筑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批复
(川价函[2000]93号 二000年四月三十日)


天津安科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四川检测站:
  你公司“关于自动消防设施检测收费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你公司按照省物价局川价函(1999)10号文件执行。试行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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