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的通知
(青政办发[2000]034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住房需求,加快住宅建设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房质量和科技含量,促进住宅建设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提高住宅质量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9]72号)精神,现结合我市实际,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以节约土地,保护环境和实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相统一为目标,以政策法规为先导,以规划设计为“龙头”、以墙体材料革新为突破口,以经济适用房建设、危陋房改造和小城镇建设为重点,加快科技进步,大力推广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努力提高住宅的环境、功能和工程质量,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进程,为拉动全市经济增长,建设现代化国际城市做出积极贡献。
二、目标任务
(一)到2001年底,确立与新型住宅建筑主导体系相配套的材料、部品的工业化和标准化生产体系;基本实现住宅材料、部品通用化和生产、供应社会化。
(二)到2002年底,城镇新建住宅达到经济、适用、安全、美观的要求,居住环境和综合配套设施有较大改善,初步满足居民的长期居住和适用性的需求。
(三)按照《青岛市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实施细则》要求,今年城镇新建住宅要在现有住宅能耗水平的基础上,达到降低能耗50%的要求(即墙体传热系数<1);到2005年再降低能耗30%(墙体传热系数<0.7)。
(四)到2000年底新型墙材生产能力达到墙材市场需求总量的50%,2001年达到70%,2002年达到90%。
三、方法步骤
推进住宅产业现代化,要坚持可持续发展和以人为本的原则,做到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统一,并采取政策引导、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分类指导、全面实施的方法。基本步骤是:
(一)加快推进新型住宅建筑体系试点。根据建设部推广新型住宅建筑体系的要求,确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体系和异型柱轻型框架体系为我市目前新型住宅建筑主导体系,有关部门要尽快编制相应的设计图集和技术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