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宝光塔陵收费标准的函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成都宝光塔陵收费标准的函
(川价函[2000]133号 二000年五月十日)


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申请调整成都宝光塔陵塔位销售价格的函》(川民政事函(2000)47号)收悉。根据塔陵建设工程的进展,配套设施不断完善的情况,经研究,同意将宝光塔陵塔位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一、怀忠楼、怀孝楼:
  1、普通型塔位:每个4000-4800元;
  2、标准型塔位:每个5000-6800元。
  以上标准含一次性收取的骨灰存放费800元。
  3、千禧豪华型塔位、豪华家庭型塔位、莲花座长生禄位的收费,由宝光塔陵与用户协商议定,并报我局备案。
  二、祭祖堂内的灵位和塔位由宝光塔陵与用户协商议定,并报我局备案。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