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对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批复
(川价函[2000]104号 二000年四月二十七日)
泸州市物价局:
你局泸市价费(2000)2号《关于审批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办公厅《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国办发(1995)44号)规定,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
仲裁委员会仲裁案件受理费标准
二、
仲裁委员会仲裁收费办法
按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1995)44号文件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