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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政府关于我省公路收费站财务监审情况及整改意见的报告

河南省政府关于我省公路收费站财务监审情况及整改意见的报告
(2000年5月9日 豫政办[2000]26号)


  根据省政府关于“强化还贷意识,提高还贷能力,确保公路项目按期还贷”的要求,省财政厅、物价局、交通厅共同组织,从去年5月开始,对全省97个公路收费站(不包括“三桥一路”)自建站收费以来历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了全面监审,基本澄清了收费站收支底数和贷款公路工程项目截止1998年底债务余额,了解了收费站管理现状。总的看,1992年以来我省交通公路部门大力筹集资金,加快公路建设步伐,明显改善了我省道路交通条件,有力地促进了全省公路运输事业及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公路收费站也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通行费支出结构不合理,管理费用高,还贷比例低;二是贷款、引资、集资违规计付高息,公路部门包袱沉重;三是收费站财务管理不规范,费用开支标准不统一,一些收费站人员超编,费用过大;四是少数收费站通行费收入小,几乎没有还贷能力;五是合资经营公路项目未按规定极限报批,部分合同条款显失公平。针对财务监审中发现的问题,我们就整改措施进行了专门研究,提出了整顿、规范公路通行费管理的意见,现报告如下。
  一、撤并(迁移)部分收费站,重新审定保留站的收费年限
  这次撤移站的原则:第一,对不符合设站条件,特别是收入效益低、还贷能力差以及管理混乱的收费站予以撤销。第二,对于两个间距不足40公里的站点,或随着城市发展收费站已位于市内,影响交通和群众生活的站点,采取在同一路段上迁移处理。第三,撤移收费站主要在全省16个1998年通行费收入不足500万元的收费站和39个建站以来贷款本金一笔未还的收费站范围内选择,适当考虑出省口站的实际情况。第四,实行动态管理,力求收费站的设置更具科学性和合理性。依据上述原则,财政、交通、物价、纠风4部门初步商定了第一批“撤五移七”的方案。拟撤销的5个站分别是:博爱柏山站、泌阳八里院站、淮滨西关站、光山五里店站、汝州临汝镇站(洛平高速公路通车后撤销)。撤销站现有人员241人,由当地交通部门做好妥善安置工作。撤销站遗留债务止1998年底尚有15048万元,由有关市地保留收费站承担。还有一些收入少、效益差的站,省交通、财政、物价、纠风部门要进一步调查核实情况,抓紧提出第二批撤并站意见。拟迁移站址的7个站分别是:宝丰皮庄站、商水赵月楼站、横川方店站、鹤壁棋河桥站、范县柳行头站、辉县孟庄站、西峡核桃树站。对上述迁移站必须实地考察论证,认真选择新站址,控制和节约建站费用。两县异地迁站的,收费站人员由交通部门协调安置,税收征缴按照属地原则就地入库,并相应划转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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