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物价局关于同意收取政府
采购招标标书工本费的通知
(沪财综[2000]2号 沪价行[2000]103号 2000年5月10日)
根据市人民政府(沪府办秘[1999]6248号)批复,现就政府采购招标标书收费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意你中心收取政府采购招标标书工本费。
二、招标标书工本费收费标准为:货物和服务类的招标标书工本费每套150元;工程类的招标标书工本费每套300元。各区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也按上述收费标准执行,此标准试行一年。
三、收费时,使用市财政统一印制的招标标书工本费专用收据。收费收入按预算外资金管理办法,上交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