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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费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费的批复
(川价函[2000]148号 二000年五月十九日)


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中心:
  你中心《关于工程造价信息服务收费的请示》收悉。根据《四川省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管理办法》,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造价信息服务费按照企业自愿委托服务,由你中心分别使用对象和使用频率,按以下标准收取:
  1、施工企业
  一级企业 2000元/年
  二级企业 1500元/年
  三级及以下企业 1000元/年
  2、建设单位
  常年具有建设项目的单位 2000元/年
  其他单位 1000元/年
  3、造价咨询机构
  甲级单位 2000元/年
  乙级单位 1500元/年
  丙级单位 1000元/年
  4、对外发布信息新闻单位 3000元/年
  5、其他单位 500-1000元/年
  6、财政开支的政府机关单位免收服务费。
  二、该费用由你中心近年度统一收取,并到省物价局办理《经营性收费许可证》,实行亮证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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