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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滁州、阜阳等八市、地第一批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的通知

安徽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滁州、阜阳等八市、地
第一批安装加油机税控装置的通知
(皖国税函[2000]155号 2000年5月8日)


各市、地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加油站税收管理,堵塞税收漏洞,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清理整顿小炼油厂和规范原油成品油流通秩序意见的通知》和《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和生产使用税控加油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总结明光市、蒙城县安装税控装置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省局决定从5月份起,有计划、有步骤、分批安排各市、地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现安排第一批安装税控装置单位(名单附后),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加强领导。各地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领导小组要根据省局的安装计划,及时布置,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安装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二、 广泛宣传。加油机安装税控装置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要求高,难度大。各地要主动向当地政府部门汇报,争取支持,加强与有关部门配合,搞好协调。省局将与技术监督部门联合下发通告,届时各地要将通告精神宣传到每一纳税人,使其能主动配合国税部门开展此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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