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企业申请确认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时,须提供如下资料:
(1)企业申请确认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的书面报告;
(2)《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项目审核确认表》(式样见附表1);
(3)技术改造项目批准立项的文件;
(4)技术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写明对现有设施、生产工艺条件进行改造
(1)本年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在年度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备注栏中注明本年度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额;上年度的《
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检查报告;
(2)本年度和上年度《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计算表》(附表3);
(3)企业基期和本年度的《损益表》;
(4)《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实际投资额确认申请表》;
(5)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4、企业未在规定时间报送有关资料或虽在规定时间报送但提供的资料和证明不完整的,国税机关不予受理。
四、日常管理与监督
(二十)主管征收(监管)国税机关要加强企业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管理,分户建立抵免档案和台账,专档归集保管有关文件、资料,详细记录应抵免的国产设备投资额、已抵免的投资额、未抵免的投资额等,并按规定报送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有关情况和资料,全面控管抵免情况(台账式样附后)。
(二十一)主管征收(监管)国税机关要加强对已抵免企业所得税国产设备使用情况的监督,企业将已经享受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的国产设备,在购置之日起五年内出租、转让的,应在出租转让时补缴设备已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二十二)主管征收(监管)国税机关应加强对技术改造国产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情况的检查。对企业弄虚作假骗取抵免企业所得税、未经批准擅自抵免企业所得税或将已抵免税款的设备出租、转让而未补缴已抵免税款的,除追缴其已抵免税款外,要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