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物价局关于沈阳凤凰新村和大什字街综合楼
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沈价发[2000]114号 2000年5月18日)
有关物业管理单位:
为贯彻落实《沈阳市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考核评定试行办法》,进一步规范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行为,根据沈价发[1999]202号文件有关规定,对沈阳凤凰新村和大什字街综合楼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收费等级标准进行了审核测评,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北陵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凤凰新村住宅小区和沈阳市房产经营总公司管理的大什字街综合楼物业管理服务收费等级标准,按三级收费标准执行。
二、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0.65元。
三、沈阳凤凰新村住宅小区油炉采暖收费标准,每个采暖期每个采暖期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为26.00元。
四、物业管理服务内容主要包括:二十四小时保安、公共卫生清洁及垃圾清运、绿化日常养护、公共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化粪池清掏清运、公共水电费等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