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物价局关于注册会计师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晋价费字[2000]第175号 二000年四月二十八日)
省财政厅,各地、市物价局:
你厅《关于提高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收费标准的意见》(晋财注考字[2000]7号)收悉。鉴于注册会计师考试科目增加,组织考试费用逐年提高,而现行的报名考务费标准较低,使大部分地市出现了收不抵支的状况,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有关规定,为保证我省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顺利进行,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按照“以收抵支,收支平衡”的原则,参照邻省收费水平,经研究,同意适当提高我省注册会计师报名考务费标准,现将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注册会计师报名考务费由每生一次性收取20元,调整为报名费每生10元,考务费每生每门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