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各单位对检查出来的问题,严格按税法及有关规定及时自查自纠,依法纳税、缴费,堵塞管理漏洞,规范财务管理,纳入预算管理。
附件:
行政事业单位相关税收政策
项目
具体规定
依据
计征方法
税务登记
1、凡法律、法规规定的应税收入、应税财产税行为的各类纳税人,均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2、各类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户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所在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税务登记。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一章第
二条。
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的第二章第
七条
营业税
租赁业,是指在约定的时间内将场地、房屋、物品设备或设施等转让他人使用的业务。
《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房屋出租的,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征应缴税额= 租赁收入*5% 于月后15天内 申报缴纳。
房产税
对国家机关、军队、事业单位、公园、名胜古迹等单位房产(含临时建筑)中的用于生产、经营及出租的房屋均应征收房产税。
省税务局(86)闽税征三第1067号通知
自营、联营、合作、投资用房房产税=房屋原值*75%*1. 2%(年),分别于3月和9月申报上下半年房产税。
出租房屋房产税=租金收入*12%(年)按月随营业税一并申报缴纳,并开具“房租收入专用发票”。
土地使用税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事业单位、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等单位的生产、经营用地(含停车场用地)和其他用地,应有尽有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省税务局(88)闽税征三字第1004号规定应缴土地使用税=生产、经营、出租用地面积*单位税额每年4月、10月分别缴纳上下半年税
印花税
财产租赁合同,包括租赁房屋、……器具、设备等合同,应缴印花税。
《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