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监督检查,提高工作的组织程度和工作质量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将年终评议考核和日常的监督检查紧密地结合起来。要强化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内部监督和自我约束机制,通过人大监督、行政机构层级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形成内外监督结合,把行政执法置于全方位的监督之下。要认真受理、查处人民群众对行政执法的举报、投诉,查实一个要处理一个。要逐步实行重大行政处罚或行政处罚的“回访制度”,通过对被处罚的管理相对人回访征求其意见,了解掌握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要对行政执法中人民群众反映集中的热点问题进行认真的分析,找出原因,有针对性地采取解决措施。要严格执行《
南京市行政执法和执法监督规定》中规定的各项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执行法规规章施行周年报告、行政执法证件的管理、实行重大处罚决定备案等工作。市政府法制局及区县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的法制机构作为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行政执法责任制组织协调,检查指导,适时组织随机抽查、专项检查与全面检查,同时要加强分类指导、上下对口指导,对不同的类型提出符合其实际的要求,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单位,要以“整改意见书”要同时报送上级部门的法制机构。市政府法制局要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针对全市行政执法部门的不同职能,逐步制订统一、规范的行政法律文书。
四、加强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努力建立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行政执法队伍。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行政执法队伍作为一件大事来抓。所有的行政执法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熟悉掌握《
行政诉讼法》、《
国家赔偿法》、《
行政处罚法》、《
行政复议法》及与此相配套的行政法规和规章,同时还要熟悉掌握本部门行政执法的依据和行使权力的规范。要切实把好进人关,凡录用行政执法人员要严格标准,公平竞争,择优录用。要不断整顿行政执法队伍,对不适合的行政执法岗位的行政执法人员要坚决调离执法岗位或予以辞退;要有目标、有计划地的行政执法队伍中开展集中整顿教育活动。结合行政执法证件的核发和管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执法人员的教育,提高他们的政治、法律和业务素质。要坚持实行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考核制度,将行政执法人员法制观念的强弱、法律知识掌握的程度、依法办事的水平和能力等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与他们的任职、晋升结合起来。要的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中开展“争当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岗位”、“争当人民满意的行政执法人员”的活动。对行政执法中滥用职权、执法犯法、徇私枉法、欺压百姓等败坏整个行政执法队伍形象,损害党和政府威信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依法严肃处理,坚决清除出行政执法队伍。
各级政府和政府有关部门要依照本意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突出重点,研究制订相应的工作意见,提出具体的工作要求,稳步扎实地将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引向深入。制订的工作意见抄送市政府法制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