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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粮食局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琼府办[2000]73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九日

海南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经海南省人民政府批准,设置海南省粮食局。海南省粮食局是海南省发展计划厅管理的负责全省粮食流通(含食油,下同)综合管理业务、行业指导和储备粮管理的副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粮食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受省发展计划厅委托,依法拟定并组织实施本省粮食工作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相关的发展规划、计划和全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方案。
  (二)承担全省粮食流通综合管理工作;提出全省粮食定购价格以及收购保护价和销售限价的原则。
  (三)协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做好粮食标准的管理工作;制定粮食储存、运输的技术规范,并监督实施。
  (四)指导监督省级储备粮工作,指导和帮助缺粮地区的粮食调剂,确保灾年粮食供应。
  (五)开展粮食行业的调查研究,负责粮食市场行情预测;协助财政部门做好全省粮食财务挂账的专户管理和分解消化工作;发布全省粮食行业信息;承担行业统计工作。
  (六)承担全省军队粮油供应计划安排、军用粮票管理。财务结算和军粮供应网点建设等工作,确保军粮供给。
  (七)负责对所周单位贡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协同有关部门监管其非经营性国有资产;负责全省粮食系统工作人员教育培训工作。
  (八)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检查、指导各市县的粮食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粮食局内设3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办公室
  起草、审核有关综合性文件和重要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秘书事务、信息综合、文电处理、文书档案管理和机要保密工作;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负责办公现代化管理工作;负责本局信访工作;按规定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老干部服务和党群工作;负责本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二)计划财务处(省军粮供应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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