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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科技厅省审计厅省统计局省民族宗教事务局省粮食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

  (十二)指导、协调政府各部门和各地(市)的科技管理工作。
  (十三)承担山西省自然科学基金(青年科技研究基金)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四)管理山西省知识产权局。
  (十五)承担山西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六)承担省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科技厅设9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有关重要文件起草、调研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电处理、秘书事务、文书档案管理和信访、提案、机要、保密等工作;负责政务工作的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工作;负责科技宣传和科技信息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指导直属单位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协调省直各部门和各地(市)的科技管理工作;承办省科技教育领导小组交办的有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研究拟订全省科技工作、科技与经济结合的科技法规、政策,创造有利于科技成果转化的环境;组织研究科技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的政策措施,指导全省科研院所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研究提出加强有关科技知识产权保护、科技咨询等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科技人员有关政策,推动科技管理干部培训及科普工作;管理软科学研究工作。
  (三)发展计划与科技成果处
  研究科技发展战略,组织编制全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组织编制全省各项科技发展计划、科技开发计划指南;提出全省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平衡经费配置的建议;负责全省新产品试制计划编制和实施;负责全省中小型企业创新基金项目的申报管理;负责对科研机构的组建和调整进行审核;负责科技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全省科技成果管理的政策和规定;研究提出科技成果的登记、评价、鉴定、奖励、技术市场、技术出口等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负责全省科技信息网络的管理工作。
  (四)条件财务处
  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负责开辟科技经费渠道、筹措科技资金;负责编制全省科学事业费、科技三项费等有关费用的预、决算;推动科技经费的财务改革和财务会计制度的实施工作,对经费的使用管理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研究拟定科研条件保障方面的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科技期刊管理工作;负责编制和管理机关基建计划;监督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负责全省科研院所中试基地的管理工作;管理审核进口科研仪器设备及其免税事宜;主管全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
  (五)国际科技合作处
  归口管理全省的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组织实施重大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受理并负责全省科技交流的出国团组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审批;负责省筹资金留学人员选派的报批和归国留学生的科研资助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技术引进、技术出口审查工作;审核与协调重要民间科技合作交流项目;协助有关部门管理科技系统的国家安全工作。
  (六)基础研究处
  研究提出基础研究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基础研究的发展计划;编制发布基础研究项目指南,受理基础研究资助项目的申报和管理,指导和协调基础研究工作,促进基础研究队伍建设;规划并指导省级重点实验室的建设;研究确定省基础研究的重点学科领域和重点专业方向,促进重点学科建设;负责全省自然科学及青年科技的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高新技术的基础研究及部门应用研究项目的管理工作。
  (七)工业科技发展处
  研究提出全省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负责组织工业领域攻关计划、火炬计划的编制、管理和实施;编制发布火炬计划指南;负责民营科技企业的政策指导,企业的资格认定、复核及综合统计、人员培训、信息咨询等工作;管理和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负责组织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管理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的科技体制改革工作和生产力促进中心等技术服务体系建设,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示范推广。
  (八)农村与社会发展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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