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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德阳市二000年代购代销上网电价的批复

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德阳市二000年代购代销上网电价的批复
(川价函[2000]151号 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德阳市物价局、德阳电业局:
  德市价管(2000)20号《关于调整二000年代购代销电量上网电价的请示》悉。
  鉴于德阳市代购代销已取消二级均摊,德阳电业局经营这部分电量出现亏损的情况,经与省经贸委、省减负办、省电力公司反复研究,并根据省政府领导意见,现对德阳市代购代销电量二000年上网电价批复如下:
  一、经商得省电力公司同意,德阳电业局九九年度的代购代销经营逆差856万元在二000年解决一半;并同意按九九年度德阳电业局扣除农排电量的含税均价0.3363元/kwh转入德阳电业局代购代销电力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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