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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
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琼府办[2000]74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九日

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海南省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中委[2000]36号),设置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海南省人民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省政府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决策咨询任务的省政府直属正厅级事业单位。
  一、主要职责
  (一)组织或协同有关方面起草、修改省政府的有关重要综合性文件;起草省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
  (二)围绕省政府工作中心,对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课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供省政府决策的参考方案和政策性建议。
  (三)参与省大型会议的文件起草;负责省政府常务会议和部分省长办公会议的议题选报、材料准备、会议组织、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等会务工作。
  (四)对全省经济形势跟踪研究,收集、分析、整理和报送经济与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综合信息、动态,编辑出版有关刊物。
  (五)负责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府研究室系统办公自动化工作。
  (六)承办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工作。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政府研究室内设4个处级职能机构:
  (一)综合处
  负责起草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文章;组织或参与起草全省经济工作会议报告、全省大型综合性会议省政府领导的报告,省政府向中央、国务院上报的工作报告等重要文稿;负责组织安排省政府领导的重要调研和考察活动。
  (二)调研处
  围绕省政府的工作中心,组织对全省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改革开放等方面的政策调研工作;完成省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调研任务,提出对策建议;对经济总体形势和发展走势进行综合分析,供省政府决策参考;参与起草重要综合性文稿;编辑出版《参阅件》、《海南经济研究》等内部刊物。
  (三)会务信息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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