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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发展计划委员会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管理北京市物价局。委托北京市粮食局负责本市粮食调控和总量平衡的具体工作。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计委设14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
  负责本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议案、建议、提案和信访、档案、保密工作,以及重要会议的组织工作;负责重要文件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查工作;负责本机关的财务、资产管理和接待联络工作。
  (二)政策法规处
  负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重要文稿;对本部门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核;负责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调查研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研究宏观经济动向及其对本市的影响;研究本市经济及有关改革问题;承办本机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赔偿案件和行政诉讼的应诉代理工作;组织行政处罚听证工作。
  (三)发展规划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生产力布局;编制本市国民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提出总量平衡、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建议;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重点专项发展规划;衔接平衡各行业、各区县发展规划和政策。
  (四)国民经济综合处
  研究提出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包括年度的总量平衡、发展速度、结构调整的目标和政策并检查执行情况;负责经济运行的预测、预警和分析;参与首都信息化规划的编制;负责本市农转非计划的编制和安排。
  (五)财政金融处
  研究分析本市全社会资金平衡和财政政策,对国家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在本市的执行情况进行动态分析并提出建议;提出直接融资的发展战略、政策建议;负责协调在京金融机构的工作;负责受理和上报企业债券发行、产业投资基金设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检查资金使用情况;参与本市有价证券发行规模、结构、投向的初审和上报;负责组织和协调区域经济合作工作。
  (六)投资处
  研究提出本市投资政策、措施及改革方案;负责编制本市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审批和上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含房地产开发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开工计划;负责全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库的建设;安排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和重大项目;监测分析地方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运行;负责市政公用设施建设费的征收;管理城市基础设施“四源”建设费的征收工作;协调地价款的征收管理工作。
  (七)外资外贸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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