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全省消防知识技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2000年5月15日
附件:
全省消防知识技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认真贯彻落实江泽民总书记关于消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和全国、全省加强安全生产、防范安全事故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增强全民消防意识,普及消防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全面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增强全社会防御和抗御火灾的能力。
二、活动内容
消防知识技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是: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居民家庭防火常识,逃生自救知识,扑救初起火灾的基本技能,卫生、文化、广电、农林、电力、邮电、石化、轻工、纺织、粮食、乡镇企业、交通、贸易、金融、旅游等行业和高层建筑、地下建筑、集贸市场、公共娱乐场所等方面的专业防火知识以及典型火灾案例。
三、活动形式
(一)部署、发动阶段。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消防知识技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方案和公安部、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妇联、人保公司今年4月6日发出的《关于开展全国家庭防火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公通字[2000]31号)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本行业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实施方案,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任务和要求,落实具体措施,深入开展动员部署。充分利用报纸、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介有计划地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宣传,大造声势,努力营造全社会动员、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宣传、教育阶段。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按照“学习与竞赛相结合,以学习教育为主;普及与提高相结合,以普及为主”的原则,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学习宣传教育。要针对各个不同层次、不同行业、不同工种人员的岗位特点,组织编写学习资料,印制必要的宣传标语和宣传画,免费赠送到广大居民家庭,以增强社会成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要加强对社会成员的消防教育培训,尤其要采取适当的方式组织好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负责人,以及特殊岗位人员的消防教育和培训。要坚持上下结合、条块结合,大力开展群众性消防业务技能培训。要结合地区和行业特点,因地制宜地组织灭火演练等消防技能训练。要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消防知识竞赛、消防读书征文、演讲比赛以及消防运动会,努力把全民的消防普及教育活动不断引向深入。省有关部门将在11月份“119消防日”前后利用电视媒介组织消防知识竞赛活动。各级公安消防部门要加强对各行业、各部门和各单位的检查指导,积极推广先进单位开展消防知识技能学习宣传教育活动的经验做法,推动全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