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负责全省交通行业涉外工作,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国际交通交流与合作。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交通厅设10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离退休干部工作处。
(一)办公室
组织协调厅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有关重要会议的组织;起草重要报告和综合性文件;负责值班、文秘、信息、机要、保密、保卫、信访、档案和机关行政管理工作;负责交通外事工作。
(二)法规政研处
指导全省交通行业法制工作;组织交通行业政策研究;负责行业立法的规划、组织、协调和行政复议工作。
(三)计划处
负责全省交通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交通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后期评价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的统计、预测、信息引导工作。
(四)财务处
指导全省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工作;管理专项资金、预决算、外汇、信贷以及利用外资有关的财务工作。
(五)人事劳动处
负责厅机关的人事、劳动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按规定管理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及厅属单位的人事、劳动工资、劳动保护工作。
(六)路政运管处
组织拟定全省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地方航空运输等方面的行业政策;负责全省公路及高速公路路政管理和道路、水路运政管理;维护运输市场的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运价政策的拟定、管理工作;负责水上交通安全和运输安全工作。
(七)科学技术教育处
管理和指导全省交通科技教育工作,拟定全省交通行业的科技、教育发展政策和规划,负责交通重大科技项目的实施;参与管理交通行业标准和计量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负责管理厅属各类学校。
(八)工程管理处
负责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含质量监督、建设监理、招投标、工程定额及工程验收等);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培育管理交通建设市场。
(九)征稽处
负责全省交通规费和车辆通行费的征稽工作。
(十)河南省交通战备办公室
组织、协调全省地方交通战备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四、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
河南省交通厅机关行政编制为81名。其中厅长1名,副厅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31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各1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