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交通厅
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豫政办[2000]60号)


  《河南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000年六月五日

河南省交通厅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文[2000]40号),设置河南省交通厅。河南省交通厅是主管全省交通行业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
  一、职能调整
  (一)将全省交通行业有关培训、企业年度会计报表审计等事务性工作,交给有关社会中介机构。
  (二)将出租车管理职能交给市地政府、行署。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交通厅的主要职能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拟定全省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地方航空运输等方面的发展战略、政策和法规,并监督执行。
  (二)拟定并组织实施全省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地方航空运输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
  (三)负责全省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地方航空的行业管理和运输管理;负责全省地方交通战备工作,保证国家战略物资、紧急物资的运输,组织实施全省重点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四)指导全省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工作;维护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建立完善的服务体系;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五)负责全省公路、内河航运、地方铁路及其设施的建设、养护、管理和规费稽征;负责全省汽车维修市场、汽车驾驶学校和驾驶员培训工作的行业管理。
  (六)负责全省水上安全监督、船舶检验、防止船舶污染以及航道管理工作。
  (七)制定全省交通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指导全省交通行业成人教育及职业技术教育,负责管理厅属各类学校。
  (八)负责厅机关的人事和机构编制工作;按规定管理厅直属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指导全省交通行业职工队伍建设。


第 [1] [2] 页 共[3]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