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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京政办发[2000]3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市属机构:
  《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0年五月二十五日

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北京市党政机构改革方案》和《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京政发(2000)2号),设置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简称市政府研究室)。市政府研究室是承担综合性政策研究和咨询任务的市政府直属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起草《政府工作报告》;起草市政府领导同志部分重要讲话及文稿。
  (二)对事关北京市改革、发展和建设的一些重大课题,单独或协调有关方面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性建议。
  (三)对全市经济形势进行跟踪研究,为市政府领导同志提供建议和咨询。
  (四)负责北京城市运行监控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和相应的系统维护工作。
  (五)参与市领导同志交办的重大活动;负责市领导活动影像资料和本市社会经济发展的城市建设影像资料的拍摄和编辑制作工作。
  (六)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研究室设8个职能处室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室(人事处)
  负责行政、文秘、人事、外事、档案、保密、提案办理等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活动的影像拍摄工作;负责北京城市运行监控管理系统的研究开发和相应的系统维护工作;负责国内外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
  (二)综合处
  负责《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报告和文稿的起草工作。
  (三)经济处
  对全市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四)城建处
  对全市城市建设方面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起草或参与起草有关的重要讲话和文稿。
  (五)社会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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